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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z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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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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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lameJoker
會寫當然也是讓彼此做個參考
個人是不覺得有寫死這方面的考量啦
如果都不寫
資方出的高過勞方的期望也還罷了
如果是反過來而且差距過大... 不是很浪費彼此的時間?
舉例來說好了
假設貴公司有個職缺起薪32k~34k
剛好人力銀行上有個求職者各方面條件都頗適合
但他要求的價碼是37k甚至40k
你們還會請人家來面試嗎?
個人是覺得把條件都挑明了是可以省很多功夫的

這個滿難說的, 我部門最低都有1M/y以上, 人止為企, 用人唯才, 如果有看到覺得不錯的,

縱使價碼有點落差, 先約來談談看再說, 說不定我能吸引他, 畢竟很多工作者不是只看待遇,

或也有可能他讓我覺得該用力向老闆爭取加碼來用這個人, 並不會沒有空間.

當然真的差太多也不會浪費時間. 不管寫明也好, 或 依規定 / 面議 大家都知道只是個場面話,

還是面試談過了, 彼此了解更多了, 才知道兩造雙方可能走得下去的薪資區間在哪.
舊 2010-08-30, 11:47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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