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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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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ccctw
我說的是事實

被告期間 我看過很多判例
很多類似的案件 在別縣市都可以被告不出錢就可換來緩起訴與緩刑

唯獨台南法院不吃你這一套


沒,我是想到別的事情去了

又易科罰金是刑罰
假定6個月等於18萬,可分期,繳不出來聲請易服勞役
之後還是要賠償民事喔(如果有辦法告的話)
類似之前任天堂集結一些大咖公司來台興訴
那民事賠償還要另計

不過...我還是很懷疑...去找誰和解阿
檢察官起訴...用的資料,不行,太八卦了...等下會人間蒸發
舊 2010-08-28, 02:36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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