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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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TIS
您的意思是說
我要開庭 刑事 民事 地檢署或法院 都會通知公司嗎?
因為沒有遇 看過這種事
我很擔心工作
跟民事賠償
心都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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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個人的事情...
除非你是以貴公司的名義販售被抓...
那才有可能會跟你的公司扯上關係...
不然...理當只會通知你(住、居地會收到相關傳票、處分書)
首先釐清一下...你所"附贈"的光碟片是燒錄的嗎?
如果你所"附贈"的遊戲片的確是燒錄的話...
那應該會比較容易直接被認定盜版....
(除非你另有正版...只是自行備份~)
如果是"販售"盜版光碟片的話...
在著作權法的規定中刑事方面是屬於"非告訴乃論"的!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所以即使你與對方達成和解...刑事部分也不會撤告!
檢察官還是會依法對你的犯行做出相對處分....
當然...如果在你有與對方達成和解的前提之下...
再加上初犯、犯後態度良好...
是很有機會獲得檢察官職權處分的可能!!!!
只是...這類案件通常要煩惱的不會是刑事責任部分...
而是和解部分...
其實...對方的目的很簡單...不外乎就...

只要你跟對方達成和解...自然他就不會再提民事求償!
但是...前提是和解的金額你可能要做好口袋頗深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