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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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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670
我超不認同 這種 釣魚式 的抓案
那鄉民 也可以專門組團 上網 釣魚 專抓 警察 阿!!!

這應該不算釣魚吧。
釣魚應該比較像是警察自己上網po援交文,引來援客送辦。
犯罪意圖是由警察所引起,這樣當然不行。
而樓主是自己在拍賣上賣主機送盜版片引來廠商注意,協同警察處理。
賣主機送盜版片這個已經構成犯罪事實了。

引用:
作者670
警察自己 難道 都不會犯錯?
行事,行為舉止 全部光明正大沒犯法?

根本就不公平

你的觀念也很妙。
警察不是不會犯錯,但是他犯錯如果構成犯罪事實那他就不會在這邊抓人了。
舊 2010-08-27, 05:5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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