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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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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sutl
刑法第二二七條(對未成年人為****猥褻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對象是法官自己的6歲子女,大概就被判到10年...

你還忘了說,犯人如果是法官的兒子或付了很多錢給法官,就會被判無罪
舊 2010-08-25, 04:27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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