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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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不懂性意識的幼女幼童所以輕判,有人可以幫我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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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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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
drasil
在罪疑唯輕原則下,一定要有違反意願,一定要有證據,才能以加重強制****罪來判決。
這句話法官根本自打嘴巴
女童事後哭到久久不能言語,不就是 "違返意願的證據",能不成法官認為她是爽到不能言語?
我就說用更重的法條來判也解釋得通,卻偏要選一條輕的來解釋
2010-08-25, 04:2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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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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