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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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making
以下小弟承認只是嘴泡
小弟很好奇一件事情
既然很多法官以及檢調人員都覺得目前法條不適合目前的社會
為什麼那些法官還有檢調人員不出來組織個團體
卻總是一邊罵法條過時,卻又一邊遵守著過時的法條?
用該團體促進法條的修改以及修正,難道這種事情一定要小老百姓來堆動嗎?
小老百姓月薪只有22K吃飯都有問題了,哪有功夫去搞這個
當然是由那些高學識,高道德的法律人去推動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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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本來就是要你我去做啊,專家也是小老百姓,為什麼你這個小老百姓要把責任推給另一個小老百姓?
社會上一堆問題,說來說去都是小老百姓自己造成的
這法太爛,還不是這些專家定的,誰訂的,立法委員,那請問:立法委員又是誰選的?
專家的確像你說的,應該要有自知之明講出不對的地方,但請不要把所有責任都推到專家上面
你對現實不滿,請多關心社會
關心社會的方法有很多,簡單的有多看新聞多思考,不然就是小心投你手上那張票,激進一點就是去上街頭抗爭,看你的能力到哪做甚麼都可以
但請不要有那種:問題都丟給專家,認為甚麼問題都是專家搞出來,然後甚麼都要專家幫你搞定好的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