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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38
引用:
作者盜墓筆記
如果修法加重罰則有困難,至少要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強制要求所有的人力傳介機構單位必須無條件在刊登公司求才資訊時同時刊登五年內該公司勞資糾紛統計資料給求職者參考。

這個贊一下..
舊 2010-08-25, 12:1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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