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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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大、S大
我自己行為有問題,易讓人誤會這個我知道
所以我都配合警察盤檢,進入郵局、銀行安全帽、口罩、雨衣都必須脫掉這我是知道的
而超商就沒有強制了,我的行為就錯在圖方便,買個菸前後不到一分鐘就走了,就懶得脫
應當不會引誘犯罪、導致他人不便跟事故或傷風敗俗,連違規都稱不上
最多就讓人礙眼,就算是想要有助於政策宣導
可以好言勸說,但態度上真有必要把我假想成一定會去搶劫嗎?
真的那麼可疑到需要用吆喝的嗎?況且我都買完了走出來要回家了
道理就跟開帖的左看右看就要被懷疑偷車是一樣的,警察沒證據證明開帖偷車
同樣也沒證據證明我要做壞事吧!
執行公權力的手段真的是一開始就要先帶著懷疑你犯了罪或你將要去犯罪的情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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