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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引用:
作者VincentDX
這樣子回對樓主絕對沒有幫助
就算告到政風處 該警察也不會有事
因為樓主沒有行照且騎的車也不是他自己的
所以警察當然可以合理懷疑樓主所騎的車來源..
警察要樓主提出一些證據來證明他所騎的車的來源 小弟個人認為並沒有不妥


偵查階段本來就准許適當性的過失
沒事就沒事,
有事的話就像新竹殺警案一樣,
直接從車內把條子轟掉
舊 2010-08-25, 10:41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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