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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vewang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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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41
引用:
作者盜墓筆記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勞基法罰則的加重(行政罰金加重、還可以連續罰,甚至強制執行。如果還能入刑法、非告訴乃論最好)與勞委會組織與權力的調整。不然就算基本薪資調到三萬,像儒x補習班這類慣老闆企業不鳥一樣可以不鳥,反正違反勞基法才罰六萬。沒差啦!不爽就把員工時薪就從17元調到10元,再不然就施行勇者責任制就好了,績效獎金就發一張推薦信即可。


有見地
上述罰則 還要再列入 美國的 『懲罰性賠款』 你看看這家廠家敢無良嗎
日前的 洋華光電不就如此 這麼久 依舊故我
調薪水要進行 但法的保護強度更加強

雙管其下 勞方才有保障


不過我預估九月不會過
及正只要涉及到 資方的 一定不過
公家的就說可以加

政府只會幫自已人加薪怎麼不會幫我們這些『總統的頭家』也加一下呢
舊 2010-08-25, 08:4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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