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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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kawa7612
國民年金沒有強制性,沒有人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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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無力一次繳納保險費及利息之被保險人,得向保險人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其申請條
件、審核程序、分期或延期繳納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保險人擬訂,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發布。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
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
第五十條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者,除應予追回外,並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
以二倍罰鍰。
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未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繳納保險費及其利息,經
保險人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鍰。但無謀生能力者,不在此限。
沒有強制性?沒有人催繳?



對啦,只要不結婚,就沒事囉
這個法案大概是不婚教的陰謀吧
生育率太低?不會啊,政府鼓勵不婚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