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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的案子如果發生在台灣,會比它們處裡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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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peg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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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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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ent86
有沒有必要開槍,不於置評,因為不在現場,也不是指揮要負責任
然而一旦開槍,對歹徒補槍是必要的,一般口徑的子彈,打中人體,除了頭部以外,沒辦法達到立刻停止的效果,就算是心臟也有好幾秒的時間,短短幾秒的時間就能讓臨死的歹徒反擊,傷害人質,造成更大的遺憾,連美國部分地區警方或是FBI的的射擊準則,也提到一次二槍,增加擊倒歹徒的機會,保護自己
補槍問題, 多安排幾位神射手不就行.
不然神射手訓練出來要幹嘛? 只會射靶子嗎?
2010-08-24, 07:11 PM #
41
scapeg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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