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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級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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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9
您的住址: 操到死的勞改營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小建
問題就是... 為了體諒孕婦, 老人, 殘障人士等等, 捷運已經 "明訂&設立" 博愛座這個座位專區了.
除了其他不便理由外, 正常情況下, 好手好腳的人為何要佔據博愛座, 被講了還不讓位?!


別再一直拘泥在"好手好腳"這個很主觀的看法上了....
根據: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五條
引用:
第 5 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
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
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
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除了第七款是我們可以比較容易觀察到的"肢體障礙",
其他幾項甚至都是無法從外觀看出來的"好手好腳"....
但這些"身心障礙"都有博愛座的優先使用權.
新聞報導中的學生也許正是上述幾種肢體障礙之外的身心障礙者.
舊 2010-08-19, 04:38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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