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面的解釋是針對法律面, 講無恥是否一定被認為辱罵還很難說!
主因就是那些人的行為!
但總合幾位網友的回應, 卻看到一件事...
針對學生好手好腳, 卻佔用博愛座不給孕婦坐的行為... 大家有何正面建議改善?!
我卻只看到...
1- 針對當面指責的, 那位網友還被其他人嗆:關你屁事!
2- 針對可能不想當面衝突而拍照存證的:網友怪那些人為何不當面說!
3- 針對建議道德管不動, 可以改立法規範的:有人回要我搬去新加坡, 有人拿唱國歌事情比喻...
4- 針對說這幾位無恥學生的情況, 可以人肉搜索出來後(或許可以讓其學校對學生警告或懲戒, 好端正道德風氣), 卻針對我的言詞扯這樣是法律面不行的...
那請問, 現在大家是針對這類行為開始縱容還是怎樣?
有沒更好一點&有效的建議說來給所有人參考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