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arlosche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438
引用:
作者小建
要關注前也要注意..
人肉搜索這類情況, 針對公眾領域&社會的事情是除外的 -- 好比今天的佔用博愛座事情.

至於辱罵與否, 若跟公眾道德&平實描述, 也不必然是絕對的辱罵 -- 好比這種佔用博愛座, 連孕婦都不讓的學生, 我就是認為這種行為是無恥!

這...這是你的自我感覺良好?
錯的就是錯,不要拿這種道德正義來做為規避法律的藉口。
還是法律是你訂定的?他們坐博愛沒讓座有罪,他們因為沒讓座,你可以辱罵他們,人肉搜索公佈個資,所以你無罪?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舊 2010-08-19, 11:19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rlosch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