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新聞】這種公德心! 博愛座不讓孕婦!!
瀏覽單個文章
慕凡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嗯..
現在有個國家說真的很適合你搬去住的.
新加坡.
不過這裡是台灣不是新加玻.
引用:
作者
小建
用講的無法溝通, 建議乾脆捷運法多立一條算了.
如無正當理由, 不讓座給孕婦, 老人, 或殘障同胞的, 一律捷運法伺候!!
2010-08-19, 10:48 AM #
10
慕凡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慕凡
查詢慕凡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慕凡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