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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2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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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lora
剛剛看到某一則新聞,再回來看這一串
某個在圖書館猥褻6歲女童的畜生,被路過婦人抓到現行犯
幸好沒親眼目睹
不然,我現在可能已經在牢裡了
肯定當場先給這畜生兩個熊貓眼外加肘擊
最後再賞"它"下腹踢,確保這傢伙沒法再持"凶器"傷人
才會報警吧∼

很多手機都有拍照功能,先拍照再制止,不然在各說各話的情形下,證人會有跑不完的法院
舊 2010-08-17, 10:33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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