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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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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maxfight
你告他精神損失求償五十萬
這種事情不處理以後大家都來罵人白癡智障好了

當然...他會說他沒有罵人,你有證據嗎?
............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1.刑度差太大不划算
2.除非你是名人,不然要不到50萬
3.小案件,罵人的通常會主動承認,免得傳證人來就難看了
舊 2010-08-14, 10:54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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