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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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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這大概最後又不了了之 新聞風頭過了 民眾不釘 政府也不去查了
反正這也不算冤案 是有罪變無罪 表示寫判決書的法官 好像就是審判長
做球做的不漂亮 真的要他多問問職棒打假球的 那才高竿

如果一審6個月 2審法官改判勞動服務 或罰金抵繳等等
這件事大概就不會上頻果新聞頭條了 .........


判勞動服務 或罰金抵繳 還是有前科

被告最笨的是 沒有接受緩刑,

緩刑期過後是沒有前科的
舊 2010-08-14, 01:36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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