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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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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3
那些騎腳踏車的(特別是一些上了年記的歐巴桑歐機桑),
都自以為擁有行人+機車+汽車...=至高無上的路權,
人行道、慢車道、甚至快車道到處趴趴走,
綠燈走,紅燈也照走,
晚上在暗巷裡不裝燈隨便走的也多的是,
真應該要求政府恢復腳踏車的牌照制度才對!
舊 2010-08-13, 06:2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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