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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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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 ROD
請你重新閱讀惡蟲網兄的這段文字 , 應該就可以瞭解了 .

問題就是我不贊同這段論述是通說
所謂的過失,亦包含不預期犯罪事實發生的懈怠過失
再者他之所以不知道是出於被告自身行為所導致
這不能作為他可以不知道車禍發生的藉口
     
      
舊 2010-08-12, 03:39 PM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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