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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知道這個 法官之子肇事逃逸竟無罪 新聞的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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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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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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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喵的勒......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都不知道跑到哪邊去了
摩亞 : 這就是所謂的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大絕嗎 ?
但是 , 如果用在兩造雙方的過失傷害 , 是成立的 .
只是這部分 , 雙方已經和解 !
2010-08-12, 02:12 PM #
79
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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