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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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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惡蟲
相信被告的辯解就是法官呆了,那是說以後每件案子法官都得判有罪,否則法官就是呆子嗎?

話不是這樣講的吧。

一個判決是否合理,應該先了解事實是什麼再來判斷,一堆人連個判決書都沒看就憑著媒體的報導內容大肆批評,有多少人知道本案法官判無罪的真正理由是什麼?

哪個跳出來說因為新手駕駛上路的,就是被媒體耍了的呆子。

或許媒體斷章取義,但是總不是無風不起讓導致這位高姓法官被調查吧?
判決主文不知道你看了沒?
乍看之下好像立場很公平,但是仔細推敲之後就會發現
肇事逃逸這部分內容很偏頗

本來要寫很多...想想算了
判決看重點就好其他其實都是廢話
他認為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逃逸罪,並無處罰過失犯之規定
行為人主觀上仍須具備故意之一般要件

這真的太瞎了

如果這個見解是對的,這位高法官有膽就整個判決只寫這條前提
跟檢察官說判原告無罪,
既然不符合構成要件,那其他的通通都是廢話阿

先了解一下法官寫了什麼東西再考慮要不要替他緩頰比較好
舊 2010-08-12, 01:54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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