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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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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9
引用:
作者A ROD
且 , 無罪的部分是被控肇事逃逸的部分 , 而不是過失傷害 .
新聞並沒有說清楚 , 民眾也不會去搞清楚 , 就大批特批

依新聞報導:「蕭賢綸被基隆分局傳喚到案,當場和陳女以1萬元和解…」
這可能是檢察官未就過失傷害部份提出告訴的原因。
舊 2010-08-12, 08:27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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