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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骨頭
Junior Member
 
魚骨頭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03
引用:
作者小建
調解委員會說要你們賠25萬了... 個人不敢說樓主100%毫無事故責任!
但是,雖然三民路內側車道機車是可以行駛的,但已經有汽車行駛使用車道的情況下還硬要鑽的行為就比較不好...


昨晚我仔細問了我爸發生經過

應該說是二段紅綠燈+我媽開比較慢(沒闖紅燈)

轉彎以後直行外線道才對

然後機車騎士自己騎車手把撞到汽車前側板

大概是轉彎幅度大加上騎快吧(轉彎又快車道超車)

如果硬要說好吧雙方都有錯

但是對方也太扯了~逐條要求賠償

什麼精神損失...什麼雜七雜八的一堆

本來是要求4X萬的說...(很誇張吧)

如果他遇到的是流氓看他還敢不敢這麼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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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興卡號:13214833
舊 2010-08-12, 08:09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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