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LI88
那就開放全民取締交通違規吧!獎金對半分,全民皆狗仔處處有針孔!
以後每個路口、天橋上都佈滿DV、DC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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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選其他,其他-開放全民取締交通違規!!
我贊成,尤其是開車騎車的人,一定更會去搶著去裝 "行車記錄器" ,
我的構想是,提高違規罰金,開放全民取締(連紅線違停也可以取締),獎金對分!
尤其是那些開車或騎車的人,一定會搶著去裝行車記錄器,
而裝了行車記錄器後,可以幫助此行業發展,又可以保障自己,又有檢舉違規獎金的收入,
且有全民一起抓違規,警力又可以做更有效的配置,簡直是一兼四顧,何樂而不為!!
現在全台灣街頭巷尾,也幾乎都裝有監視器了,還能有啥隱私權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