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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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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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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adelin
這是無罪的理由之一,而且有明顯的邏輯缺陷,造成大家認定法官刻意放水,所以並沒有被刻意放大。
有這麼明顯的判決缺失,被大批特批只是民眾所能做的剛剛好而已
這種事應該要重新審理並調查關說瀆職,否則皇后的洞就會爛掉。



我倒是有點好奇 , 請問你知道之二之三 , 甚至之四之五等判決無罪的原因嗎 ?
舊 2010-08-11, 07:3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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