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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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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JG53
所以, 這幾年我在想如果發生這種事, 我一定拿刀拿一手啤酒去砍死對方, 砍完之後喝酒慶祝併等條子來抓, 到時就說心神受創所以喝酒解悶, 一時酒醉恍神去砍死對方, 判不久的啦


其實先喝一點酒...壯膽也好.....
如此...旁邊的證人可證明你是帶著酒意而來...

不要自己帶兇器...
旁邊拿到啥就往對方頭部k下去...

如此...差不多10~12年
舊 2010-08-07, 09:1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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