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恐怖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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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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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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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happy 恐怖牧師

個人平常看到神職人員,比如和尚或是神父、牧師,基本上會比較相信他們的人格,因為有著信仰的規範,又有著宗教團體的考核
可是....
引用:
21年前劈腿 殺2人 已婚牧師追女牧師
動粗嗆「我殺過人」 把教友當情敵痛毆 判9月
2010年08月07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汪約翰多年前擔任水利局官員時,因情感糾葛拿刀砍頸殺死一對男女同事,他假釋出獄後成為虔誠基督徒並擔任長老教會牧師,不料前年竟違反教會戒律,不顧已婚身分追求另名女牧師,還將情敵打得頭破血流,並恐嚇:「我白道、黑道混過,有殺過人!」高雄地院昨依恐嚇等罪將他判刑9月。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張德謙昨表示遺憾,強調「會先將汪牧師停職,若判刑定讞就免職。」長期輔導受刑人的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感慨:「汪約翰犯的罪,得罪了神也得罪了人。」專精基督教研究的聯合大學副教授林本炫則痛批:「教會考核系統出了大問題!」
汪約翰現年57歲,本名汪維民,21年前他擔任水利局工程司,已婚的他和女同事傅麗香交往後分手,1989年11月間,他前往傅女家討債2萬元時遇到男同事林建宏,汪醋勁大發爆發衝突,拿出預藏的開山刀攻擊兩人,兩人也拿水果刀還擊,最後傅女、林男頸部幾乎被砍斷而死亡,汪也頸部受創、左小指被砍斷。
汪被判囚10年,1996年假釋後接受神學院教育等訓練課程,2003年成為長老教會牧師。但他浪子回頭並不徹底,前年�**陔陔寣A再因感情出軌而施暴。
起訴指出,汪結識屏東繁華教會女牧師陳郁分,不顧已婚身分追求陳女,因見陳與另名男子蔡燈燦互動密切而不滿。
握十字架辯自衛
前年9月25日上午,汪到陳女住處想談判,碰巧遇到陳女與蔡男一起出門,汪掐住蔡脖子恐嚇:「我白道、黑道混過,有殺過人、坐過牢,你飯多吃些、話少講些,你給我小心點。」之後離去。
稍後汪折返,拿安全帽和登山杖朝蔡猛打,打到蔡頭破血流、眼眶骨折。汪被起訴後,法院開庭時他穿著牧師服,手握十字架向法官強調他是神職人員,遭蔡痛毆才反擊,三方無感情糾葛,但法官見蔡傷勢嚴重,且無任何物品防身,不信汪說法。
汪約翰去年被調往南市海佃教會,該教會昨沒人在,陳女上月也離開繁華教會。
汪約翰 小檔案
◎年齡:57歲
◎婚姻狀況:已婚,本名汪維民
◎犯案及特殊經歷:
˙1989年:任職於水利局,因感情及債務糾紛殺害一對男女同事,被判囚10年
˙1996年:假釋出獄,受洗為基督徒
˙2003年:就任高雄中會聖心教會牧師
˙2008年9月:因感情糾紛恐嚇並棒打情敵
˙2009年3月:就任台南中會海佃教會牧師至今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這位汪先生之前就"因感情及債務糾紛殺害一對男女同事",現在再惹出婚外情與恐嚇、傷害問題
我在想,把這麼一位人格品德不正常、有暴力傾向的人物輕易假釋,還讓他當上牧師,法院與教會是不是都有問題?
太可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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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0-08-07, 01:3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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