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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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讀過一篇文章評論:時下常有一種錯誤的觀念,誤以為「性解放」=「性自由」。
錯!錯!錯!
北歐許多性解放的先驅國家,在兩性平等、消彌歧視、刻板印象、社會地位方面,不知遠遠領先我們多少光年以上。
人家結婚以後,照協議或根本不必協議自動分攤家事,臺灣有嗎?也許有,必定很罕見。
小孩生病或學校有事,夫妻輪流或商量請假照顧。印象中文章裡似乎還提到,有些國家裡育嬰假是丈夫都可以請的。臺灣有這種事嗎?別傻了。
要學人家講性解放,再等幾十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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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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