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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thc888
先向各位說聲抱歉,小弟下的標題不是很清楚,
應該是說
"我收到這期電費單,裡面有夾帶2張房屋仲介****單,不知大家對於這樣的行為有何看法?"
稍早我有查過網路,現在國營事業確實可以就業務範圍內去增加服務項目,
像這次夾帶廣告單就是電力公司新增的服務項目之一,
只是個人覺得國營事業加上商業化,這樣的感覺真的很奇怪,
那是否以後國軍有多餘的兵力,也可以承攬保全警衛的業務呢?
(上述只是舉例說明,並非針對那一單位)
我不知道MichaelLee您說的"釣魚",是指..........?
就讓這篇自動沉下去吧~
造成大家的誤解,小弟深感抱歉~~~

國營事業本來就是商業化的組織,是有營收要賺錢的,只是由政府經營而已,
跟民間企業不同的是,它需要維持一定程度的價格穩定,而且還需要配合政府政策。

國軍並非營利組織,自然也就不適合作商業化活動,像是鎮公所、市政府如果
擺個肉燥麵的****,也是比較有爭議。

中油、台電、台水、台糖、台鹽、台銀、台鐵、捷運、機場、郵局...等,都算是營利組織。
     
      
舊 2010-08-06, 04:3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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