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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除罪OK、但是説辭有夠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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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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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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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誤很大
你講的是"酒醉",而不是"喝酒"
兩者差別可大了,樣本數差太多了
舉個例
席開100桌的喜宴上多少人會喝酒?起碼300個吧
這300個人當中?有多少人只是應酬一下或淺嚐一兩杯,有多少人會喝醉?又有多少人會惹事生非?
你這句話的問題在,你問每個喝醉的人,你有沒有喝醉,他的回答是什麼?
控制喝酒這種事,可以做這麼理想,那就不用儀器來罰酒駕了。
2010-08-04, 04:46 PM #
82
ether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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