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yko
但酒醉後行為不受控制的可能性比較大(所謂借酒壯膽) 相信你也看很多電視也演很多
在我感覺上(新聞報導率)
酒後的犯罪率比吸毒後的犯罪率高(酒駕不就一堆 酒駕算不算犯法 會罰錢應該算吧 自言自語)
可能是因為酒易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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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很大
你講的是"酒醉",而不是"喝酒"
兩者差別可大了,樣本數差太多了
舉個例
席開100桌的喜宴上多少人會喝酒?起碼300個吧
這300個人當中?有多少人只是應酬一下或淺嚐一兩杯,有多少人會喝醉?又有多少人會惹事生非?
同樣情況
300個吸安的毒蟲,與這300個酒足飯飽的人
哪個威脅比較大?會給社會帶來比較多社會問題?
政府不禁酒
是因為喝酒能自制,不貪杯,在有限度飲用的情況下能做好自我行為控制,
只要不過量,也鮮少有上癮的問題...
這也就是一般社會大眾普遍的飲酒方式
如果今天政府因為少數會喝到爛醉者可能製造的麻煩
而連同大部分人們"自制,少量,品嚐式的飲酒行為"一起禁絕
是否矯枉過正?
美國戰前禁酒期間所衍生出來的新社會問題,可供明鑑
反觀
吸毒者的情況絕非如此
毒品沒有試用品,也不能只是嚐嚐味道,更沒有"少量服用不上癮"這回事
一旦嚐試
就沉到底
姑且不論毒品對健康的影響,光是製毒運毒過程中各個環節對社會造成的危害
就已經不計其數了
兩者當然不能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