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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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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nyko
但酒醉後行為不受控制的可能性比較大(所謂借酒壯膽) 相信你也看很多電視也演很多

在我感覺上(新聞報導率)
酒後的犯罪率比吸毒後的犯罪率高(酒駕不就一堆 酒駕算不算犯法 會罰錢應該算吧 自言自語)
可能是因為酒易取得


誤很大
你講的是"酒醉",而不是"喝酒"
兩者差別可大了,樣本數差太多了
舉個例
席開100桌的喜宴上多少人會喝酒?起碼300個吧
這300個人當中?有多少人只是應酬一下或淺嚐一兩杯,有多少人會喝醉?又有多少人會惹事生非?

同樣情況
300個吸安的毒蟲,與這300個酒足飯飽的人
哪個威脅比較大?會給社會帶來比較多社會問題?

政府不禁酒
是因為喝酒能自制,不貪杯,在有限度飲用的情況下能做好自我行為控制,
只要不過量,也鮮少有上癮的問題...
這也就是一般社會大眾普遍的飲酒方式
如果今天政府因為少數會喝到爛醉者可能製造的麻煩
而連同大部分人們"自制,少量,品嚐式的飲酒行為"一起禁絕
是否矯枉過正?
美國戰前禁酒期間所衍生出來的新社會問題,可供明鑑

反觀
吸毒者的情況絕非如此
毒品沒有試用品,也不能只是嚐嚐味道,更沒有"少量服用不上癮"這回事
一旦嚐試
就沉到底
姑且不論毒品對健康的影響,光是製毒運毒過程中各個環節對社會造成的危害
就已經不計其數了

兩者當然不能相提並論
舊 2010-08-04, 12:32 P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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