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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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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josetsun
吸毒的人也說沒有侵犯到他人的權益...


是這樣沒錯
問題是之後呢?
毒品對於人的行為,是外來的變數
法律禁止吸毒是為了避免吸毒者在毒品影響下,行為不受控制對社會帶來的危害
而不是避免吸毒者殘害自己的身體

舉個例
廣義來說,香煙算是一種微毒品,長久使用和毒品一樣有害身體
但它並不會造成上述後果
所以並無明文禁止

同理
買春呢?
性欲是人類原始的慾望
人們滿足這種慾望後,並不像吸毒者那樣可能因爲行為失序,而變成一個加害者
和吸毒這種行為,我認為不能相提並論
舊 2010-08-03, 03:25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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