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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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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78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記得這條法律公布的時候,舉的例子是令人髮指的性侵子女、販賣人口、家暴傷害…之類的案例,由這個方向來考量,這條法律是合理的。一碼歸一碼,請就事論事,不要牽扯太遠好嗎。


所以跑路應該就不算囉??
聽說他老爸之前是因為公司的債務嘎不過來而導致要跑路
想一想也是為了家裡吧,況且跑路自己都快搞不定自己了應該也啥多餘的能力照顧家庭喔
才剛出社會真的讓我大開眼界,以前看到這種案子通常都是在新聞上才看的到,沒想到身邊的人就是主角之一,此人算是我主管外表看起來人模人樣學歷知識都有又取了個嫻淑的老婆娘家家世又不錯,或許是因為怕女方娘家知道他有一個這樣的老爸怕被扯後腿吧,真有他的少養一個老爸可有那麼多好處,原本是少奮鬥20年這下還有一些附加價值,因為每天看到他生活過的一如往常才會看見人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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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8-02, 11:0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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