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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過馬路…起訴行人 騎士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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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非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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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c
任意穿越馬路才罰300塊錢,誰會看在眼裡........
一般民眾就是這麼悲哀,總是要點血的教訓才會學到一點東西.......
在香港也是300樣子...不過是港幣
還是會有人闖...相對跟台灣比算少很多
一堆闖紅燈~擺明就是要讓你撞
按啦叭也不鳥你
文中那個阿婆~沒死就可以偷笑了
還想告人(挖鼻孔)
2010-08-02, 10:35 AM #
21
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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