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BALA
你新聞沒看到重點
他不是請正當的外勞
是請”五名印尼逃逸外勞”
講到逃逸外勞
我就一肚子火
我爸爸之前請了個外勞
我們讓她在安養中心陪我爸爸
我爸爸是失智老人
她每天只要照顧我爸爸
其他事都不用做
三餐是養護中心提供 包含外勞的餐點
我們還過年給他上萬的紅包
衣服鞋子也都提供給她
後來3年合約要到期
我們不想續約
結果外勞逃跑
我們被迫請台灣看護
因為外勞逃逸
我們半年不能請外勞
加上申請新外勞要時間
大概中斷了10個月
台灣看護一個月要7萬多的薪水(24小時照護)
這樣10個月多花了我們50多萬
所以正常企業若請外勞
是不會這麼刻待外勞的
怪就要怪這些逃逸的外勞跑去黑心私人企業
如果在正常雇主家
是不會被這樣虐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