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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urop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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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259
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罪
http://childsafe.isu.edu.tw/f/f2_26.asp


第 二百二十七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
          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
          女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
          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10-07-26, 05:48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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