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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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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無論如何,
訂單就是合約的一種,
雙方合意才能更改.

陰森購物再會唬,
直銷再吸血,
也不敢有訂兩萬刷五萬卡的荒唐事.
(地下錢莊才有可能)

蘋果這麼大一家公司,
如果對這麼基本的,對法律與消費者遵重的概念都沒有,
真不知其企業基本理念是什麼?
舊 2010-07-25, 11:25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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