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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Ca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
但換成是你,願意為了這種快嘴的事和人家對簿公堂?
做生意的人為了商譽,他權利受損了。告你是理所當然的
那你為了什麼去和他對告?...

滿懶得回你,看你一直吵就回一下下

現實生活中告人的餐廳很少,因為客人只是抱怨一下不好吃,餐廳就控告,消費者會覺得這家店真可怕,都不想去消費了.

後來店主還是請員工道歉了事,就是這道理,和氣才能生財啊!還像你說的這樣,跟做生意過不去
舊 2010-07-22, 04:25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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