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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_Ca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小建
...從今天開始,不管自己的經歷是否為真,大家最好都只能當沈默的一群?部落格也不用存在、留給所謂的「達人或專家」才有資格寫就好囉? 感覺有人回應的觀點就是如此...

其實我反而喜歡看一般人部落格,因為真實。「達人或專家」反而容意收錢做****,國內外食評皆如此。

至於那位一直犯「恐嚇罪」的網友,就別理他了,現在商家付錢請人在網路發言的情況很常見,像錄音帶一樣一直重覆的人根本不用理。
 
舊 2010-07-22, 04:0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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