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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遊街比起來, 鞭刑還是實用點。
這年頭, 臉皮比城牆厚的人比比皆是, 相信早晚會出現那種遊街當遊行的人。
像昨天二個小六學生吵架, 結果一個去找黑道大哥來開槍示威。
各位可以想一下要怎麼處理這個烙人來的小孩?
入獄或是送感化院都太重了, 保護管束又不痛不癢。
如果有鞭刑, 鞭他個三下, 有誰還會覺得那個小孩之後還會去烙黑道?
個人不否認這是治標的方法, 有人會認為正本清源才是王道。個人的看法是雙管齊下比較實在。尤其以這種半大不小, 價值觀已經出現偏差的未成年人, 跟他們講送保護管束, 送感化院, 可能還會覺得很光彩。給個幾鞭, 或許他們下次要犯事時之前會再想想。
那些有錢的酒駕混蛋也是一樣, 給個幾鞭, 至少在傷還沒好之前, 不會再犯。
台灣的刑責, 在進去關之前, 還有蠻大的一塊空白區域, 這塊空白區塊, 有錢人橫行無阻, 窮人也無所謂, 反正就是賴著。鞭刑可補這塊的不足, 而且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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