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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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aelLee
我只能說
這年頭還是有人相信遊街、公審、甚至是斬首示眾可以遏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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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相信有一定的效果說
如果說審判,入監的目的是為了讓人能夠在另外一個空間可以自省
那麼遊街是否有類似的效果呢?
至於遊街是要羞辱犯人?讓犯人懺悔?還是要讓大眾有自我警惕的效果?亦或者是看到某些危險人物該主動閃開?真的是見仁見智
這個問題又回到春秋戰國時期,儒,道,墨,法四大門派
各有各的特色與優缺點,當時哪個國家最強?
先前看小孩不笨,裡面常常address說新加坡人是"嚇大的",所以都安分守己,照規矩走(某個層面來看,這是缺點)
比例上來說,台灣安分守己人的比率,感覺上比新加坡少,這個是好是壞,各有論斷
台灣目前是很亂,以現在狀況來說,我還蠻傾向治亂世用重典
事情都有一體多面,大陸這樣搞不見得不好,但是也不見得好(被遊街的那個當然不覺得好,但是鄉民大力鼓掌的比例應該不少)
如果要講人權,那麼那個"疑似"槍殺角頭的小弟弟該不該被公布照片?那些被通緝,被公布照片的嫌疑犯,不等同被遊街嗎?
我覺得遊街可以當一個手段,來遏止犯罪,只是說想要被納入刑法,應該很多人權團體又會跑出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