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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覺得對那些微罪不罰的, 可易科罰金的, 鞭刑會有遏阻作用。尤其是對那些近成年犯, 要判刑又太重, 保護管束又不痛不癢。現在的刑責, 在沒事跟抓去關中間, 有一大塊空白地帶, 個人覺得鞭刑可以補上這一塊。
不過前提是執行要公平(最好是做台行刑機, 可以量化棍子打在屁股所作用的功, 省得搞出明代廷杖那種行賄就沒事, 不給錢就打到死的那種弊病 XD)。然後不能易科罰金, 不然還是窮人倒楣。然後適用對象僅適合刑事罪。
10個人被打, 總是會有一兩個改邪歸正的吧... 不然由沒事直接變成監獄由此去, 落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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