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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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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傳說
上面是樓主自己說的
如果樓主沒說謊的話
那麼跟結婚後老公叫老婆東西收一收回娘家有什麼差別???
這樣不算被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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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這個東西其實是很奧妙的,
除了用法和措辭,最大的影響還是在於人,
一開始樓主不也是說兩個人之間只有這件小事嗎?
結果後來不也承認其實之間也有多次爭吵?
所以,你覺得應該只看樓主的文章就釘死男方,
還是等樓主慢慢的把男方部份的因素一點一點透露?
今天再講難聽一點,
今天男未娶,女未嫁,兩邊都沒有名分的情況下,
今天男方衝著怒氣衝腦,婚也不打算結,裝潢就認半賠(因為自己還是可以住)
男的還可以直接把女方的東西往窗外一丟叫她自己撿,然後回家自己反省,
女方能夠拿男方什麼皮條?
你有親眼看過嗎?我就親眼看過,很難堪,也很丟臉,
你覺得有必要弄成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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