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啊,我也覺得有點莫名其妙,應該是因為立院可以卡住考試院預算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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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6屆第6會期審查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11組第3次會議議事錄
時間:96年10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19分至12時19分
地點:本院群賢樓402會議室
出席委員:伍錦霖 林德福 丁守中 徐少萍 蔡啟芳 雷 倩 林滄敏謝欣霓 陳明真 王幸男 陳憲中 陳 瑩 陳 杰 劉文雄
出席委員14人
列席委員:曹爾忠 賴士葆 郭素春 楊麗環 李顯榮 白添枝 謝文政李紀珠 余政道 林建榮 李鎮楠 吳清池 楊芳婉 黃德福孫大千 江義雄 林正峰 曾永權 潘維剛 鄭金玲 李昆澤劉盛良
列席委員22人
列席官員:考試院秘書長 張俊彥
副秘書長 蔡良文
考選部部長 林嘉誠
銓敘部部長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朱武獻
常務次長 吳聰成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劉守成
副主任委員 鄭吉男
國家文官培訓所所長 李嵩賢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容明
行政院主計處研究委員 黃耀生
主席:謝召集委員欣霓
專門委員:劉昊洲
主任秘書:李秋美
紀錄:簡任秘書 朱蔚菁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長 夏佩玨
薦任科員 羅麗娟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審查考試院主管(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培訓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收支部分。
決議:
一、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二)歲出部分
第5款 考試院主管
第1項 考試院3億8,013萬8,000元,本項各目預算連同委員提案6案,均保留,併送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議處理,委員提案如下:
(一)茲因考試院內部控管鬆散,機密公文外流,無法建立超然獨立完善之考試制度,以公開公平競爭方式選拔公部門所需各類專才。故本(97)年度預算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3億5,267萬8,000元除他案刪除數及人員維持費外,其餘預算數准予先行動支四分之一,另四分之三部分待考試院內部控管提出檢討改進方案,擬定明確方案,向立法院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二)由於考試院藐視立法院於審查考試院96年度預算時所做決議,以致公務人員退休政策一錯再錯,考試院院長顯有督導不週之嫌。故本(97)年度預算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中院長特別費126萬6,000元,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三)考試院本(97)年度預算第1項第2目「議事業務費」444萬9,000元,刪除百分之四十。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四)考試院本(97)年度預算第1項第4目「施政業務及督導」1,761萬5,000元,刪除500萬元,其餘預算數准予先行動支四分之一,其餘部分待考試院提出檢討改進政策方案,向立法院報告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五)考試院及所屬97年度單位預算共編列「出國計畫經費」包含考察、訪問、開會、研究、進修、視察等項目,共計674萬5,000元,統刪20%。其餘凍結二分之一,向立法院報告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六)考試院及銓敘部單位預算除人員維持費外,其餘全數保留,俟考試院及銓敘部就「軍公教18%優惠存款如何合理化、制度化處理」一事,作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第2項 考選部8億9,474萬3,000元,照列。
第3項 銓敘部187億2,088萬3,000元,本項各目預算連同委員提案7案,均保留,併送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議處理,委員提案如下:
(一)考試院銓敘部嚴重違反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八十八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及第七條之規定,其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中;首長、副首長特別費126萬元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二)考試院銓敘部嚴重違反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八十八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及第七條之規定,其預算第2目「人事法制及銓敘」1,371萬4,000元刪減40%。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三)考試院銓敘部嚴重違反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八十八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及第七條之規定,無視於國家憲法、法律之存在。其預算除人員維持費(不含政務人員待遇、特別費)、補助公教人員保險事務經費、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退撫基金管理外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四)考試院及銓敘部單位預算除人員維持費外,其餘全數保留,俟考試院及銓敘部就「軍公教18%優惠存款如何合理化、制度化處理」一事,作專案報告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動支。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五)軍公教人員退休轉任由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即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月退休俸);政務人員應自再任之日起停發月退職酬勞金外,亦應停辦優惠存款。退職政務人員及退休軍公教人員如有再任情事,依規定應主動通知服務機關轉報支給機關,停止支給月退休金(月退休俸)、月退職酬勞金及優惠存款。俟其不再擔任由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職務後,再行恢復月退休金(月退休俸)之領取。銓敘部應針對上開情形,深入研究探討,盡速建立統合機制,俾利執行,並積極督導各機關處理退休軍公教人員及退職政務人員轉任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領受月退休金相關查驗措施,以求一致與公平。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徐少萍
連署人:雷倩 伍錦霖 丁守中 林滄敏
(六)有鑒於考試院枉顧社會觀感,放任下屬機關銓敘部濫用行政職權,該機關竟於95年2月16日以行政命令實施「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然至今此缺乏法律依據之方案,以行之一年有餘,然考試院仍未依照立院決議,督促要求銓敘部盡速提出完整之配套措施及其改革之法源化,以致於全國各地退休之公教人士,仍持續在其社會地位及退休金支領上遭受損失,建請審查會將97年度銓敘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除第5款1項1目「一般行政」中「人員維持費」3億3,878萬元,其餘預算凍結三分之二,待前述方案取得法律明確授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雷倩
連署人:徐少萍 林德福 丁守中 林滄敏
(七)有鑒於95年2月16日銓敘部濫用其行政職權,單以行政命令所實施之「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截自目前為止,絕大部分的公教人員已被迫接受換約,然該單位仍未依照社會公義及立院決議,提出完整之配套措施及其改革之法源化,加以執政黨錯誤之宣導,以致於全國各地退休之公教人士,在其名譽及金錢上,持續遭受不公平之對待,建請審查會將97年度銓敘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除第5款3項4目「公務人員保險管理及監理」項下之「補助公教人員保險事務經費」2億0,436萬餘元、第5款3項5目「早期退休公教人員生活困難照護金」7,560萬餘元,及第5款3項6目「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180億3,864萬餘元外,其餘全數凍結,俟該單位遵守立院決議,取得法律明確授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雷倩
連署人:徐少萍 林德福 丁守中 林滄敏
第4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億2,450萬3,000元,照列。
第5項 國家文官培訓所3億1,651萬2,000元,照列。
第6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3,967萬6,000元,本項各目預算連同委員提案1案,均保留,併送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議處理,委員提案如下: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單位預算97年度歲出之7606502100退撫基金監理-國外訪問退撫基金業務,計33萬,全數刪除。
提案人:雷倩
連署人:徐少萍 林德福 李慶華 林滄敏
第7項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億2,716萬7,000元,本項各目預算連同委員提案2案,均保留,併送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議處理,委員提案如下:
(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單位預算97年度歲出之7606600600退撫基金管理,計1,970萬餘元,據統計公務人員退撫基金之未來支付缺口已達1兆185億餘元,然基金管理委員會卻從無研修會計制度,於退撫基金之預算書或中央政府總預算書中揭露此隱藏負債,實有違背法定職責且規避立院監督之嫌,建請全數凍結,待向法制及預算委員會提出會計揭露制度修正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雷倩
連署人:徐少萍 林德福 丁守中 林滄敏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單位預算97年度歲出之7606600600退撫基金管理-赴國外受託暨保管機構實地訪查,計51萬,該單位出國計畫缺乏完整之內容,無法以評估,明顯規避立法院之監督,建請全數刪除。
提案人:雷倩
連署人:徐少萍 林德福 李慶華 林滄敏
二、9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主管(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培訓所、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議。
三、委員質詢中未及答覆部分與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於二週內以書面送交本委員會,並逕送聯席會委員。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