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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那是男方家長的房子,上百萬裝修費都花了,
怎會讓小小的外資,來汙染純淨的產權,取得發言權?
主權還是在<男方家長>手上。
把那居所當作暫時借住之地,而不是當作自己能處分的產業。
2010-07-20, 01:0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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