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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引用:
作者yider
這叫鄉愿
我們可以認為人沒有操縱其他動物生命的權利
但實際上,這事情天天在發生
在人類社會還沒進化到所有人都同意之前,在寵物仍然存在於社會中
(引言太長被刪)
.

相當同意,

貓狗已經被相當的馴化
也許是幾十幾百幾千年前便是如此 , 不是誰的錯 , 是走過歷史的後果

尊重生命是每個人必須有的意志
問題在於什麼叫"尊重"生命

以自由之名,打博愛的口號,
把已經馴化的動物,放在野生動物難以生存的城市馬路旁放生,
或者就算是送還到平原,草林,森林,或是原生物種的棲息地 , 也那等於是要牠們去死
何來尊重生命 , 要怎麼去尊重生命 ,
至少以貓以狗來說 , 要如何尊重他們就是一個很難的問題

既然現在的動物和環境已經是如此,
既然這一切都是人類造成的果
那人類就必須負起責任
看是要讓牠們繼續生存在牠們現在唯一生存的方式 ,
或是想辦法在現在到未來, 打造出不會剝奪牠們自由的環境
提什麼罪惡感都太遲了, 自以為清高而已
舊 2010-07-19, 12:29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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