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ma
殊不知道用國家的財力.物力.人力.權力打造的怪獸種花,一家獨大幾十年後現在交給民間管
我還滿想知道現在其它間的網路公司要用多少的財力.物力.人力.權力才搬的到這隻怪獸
市場公平競爭是沒意見啦,現在國家養了一隻怪獸什麼也不管,就丟他出來讓他當山寨王
你要市場公平競爭,要嘛把種花拆成數間,要嘛就跟種花一樣養出另一間來競爭
|
台灣就這麼小, 拆成數間搞到最後只會全部死光光.....
南韓就是知道自己國家小, 要和經濟強國日本競爭就要傾全國之力,
所以南韓政府一直在玩合併的遊戲.
美國AT&T當年被聯邦政府強制切成幾家小貝爾,
現在不也都自行相互併購, 然後又整合成大型電信公司?
只是當年美國政府刀子一砍, 也把AT&T砍得元氣大傷.
再說, 中華電信是政府把它給公司化股票化的,
政府財政困窘, 又不能加稅, 國營事業又不能賺太多(不然又會被民眾批),
於是最好的方法就是把這些國營公司的股票拿出來換現金,
中華電信的股票已經被政府賣掉2/3了, 其中近4成賣給了外資,
有一些則被另一家民營電信公司的老闆買了去, 那個大金主還不時出來"靠夭",
要中華電信把光纖用"成本價"讓它租用....
所以, 政府若要收回已經賣出去的中華電信股權,
就得花大把銀子去市場收購股票, 那要花多少錢呢?
大概是政府每年綜合所得稅收入的總額, 差不多4000億左右吧!
今年政府總稅收預計會短收3000多億, 您覺得有必要花那個錢去搞這種鳥事嗎?